校属各单位(部门):
清明节将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持力度不减、安排不变,继续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师生健康情况排查和疫情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二、全校教学工作按原网络教学进程安排进行。
三、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做好本单位(部门)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管理,自觉遵守当地防疫指挥部、所在社区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减少外出,避免参加集体性和聚集性活动,切实做到文明安全祭扫。
董事长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