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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9〕4号)(附件1)文件精神,2019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工作(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已经正式启动,现对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的报名组织工作。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14〕51号),加快推进省属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实现普通“专升本”从“学历提升”向“职业发展”转变,搭建应用型人才成长“立交桥”,培养一大批实践能力较强、有一定理论知识的应用技能型人才。

    二、学校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及条件

    2019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选拔对象为:2019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专升本”学生报名条件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在此基础上,举办高校可根据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具体的报考条件和标准。

    三、工作程序

    1、准备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请关注举办高校接受报名方式和报名材料的截止日期。

    学生持本人身份证、三张1寸彩照、报名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到学校教务处办理报名资料审核手续。教务处负责打印已修课程成绩单,审核学生报名资格。学生可在校园信息港上查询本人高考报名号。教务处具体办理相关手续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5月29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联系人:钱老师(三号教学楼214办公室)。

    2、报名

    报名地点是所报考的各普通“专升本”举办高校。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持申请表(附件3)、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经本校教务部门盖章确认)和相关证件原件到举办高校报名。举办高校在接受报名时,应依照规定审核申请人的专科学籍,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应于5月29日前完成,每名考生限填报一所举办高校的一个相关专业。各校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见各举办高校的招生简章。

    2019年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及其招生专业、计划见附件2;2019年普通“专升本”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4;举办高校招生信息查询网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5。

    3、考试

    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22日(确需一天以上考试时间的,则在第二天即6月23日进行),考试地点在各举办高校。

    4、录取

    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由举办高校负责。举办高校按事先公布、公示的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及招生专业计划,根据参加考试学生的考试成绩,在专升本计划内按考试成绩择优统一录取。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经学校公示后一律不得变更;录取时一律不得超录;报到后一律不得补录。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2、2019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

    3、2019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申请表

    4、2019年普通“专升本”工作时间安排

    5、2019年湖北省普通“专升本”举办高校招生信息查询网址及咨询电话

 


 


教务处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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