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课堂纪律,加强学风建设,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课堂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公司实际,现就全校实行无手机课堂作如下通知:
(一)上课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使用手机。课前由任课老师和班委监督学生将手机放入收纳袋。若数量不匹配情况下,可由各班采取其他灵活形式,同时任课教师必须作出要求。
(二)学生存放手机应在班委监督下,在课前和课后统一进行,同学应有序存放,保证个人财产安全。
(三)各任课教师要妥善安排好课堂教学环节,尽量减少拍摄课件等学生课堂使用手机的环节。若因教学需要确需使用手机,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无手机课堂”的建设,动员广大教师积极配合落实,辅导员(班主任)要召开专题班会,对学生进行教育和要求,引导学生自觉遵守规定,同时,辅导员(班主任)要随堂听课,督查“无手机课堂”的落实。
2、各学院要将“无手机课堂”建设作为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将执行情况纳入学院教师工作考核体系和班级评比体系。对不认真执行的班级和学生,应制定相应处罚措施。
3、“无手机课堂”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学工处、教务处将对实行情况予以随机督查。
学工处 教务处
2018年11月15日